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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处理] 良好啊见此贴,请即跟我联系,帮你更改新密码 [打印本页]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0 23:31     标题: 良好啊见此贴,请即跟我联系,帮你更改新密码

我先前在北京性息区,发了几篇原创帖子,之后也发了性息电话和暗号给区管理员“最初的夢想”还有其他的一些要联系方式的论坛兄弟。可非但没有加分鼓励,还全都是扣6金币之类的。之后弄的我leave又降为1...多次PM他可是都没回复我,昨晚见他在线,就又PM他了几次才回,说是他朋友,借用他的账号,加QQ之后聊天,说好了到时候会转告“最初的夢想”的。今天上午“最初的夢想”PM我一信息,看了之后真的很郁闷,我原先的短信他好像都没有看似的...又只是直接扣我6个金币,再“操作理由: 说了很多次,你的格式还是不对!”...晕死啊!他之前哪有说我格式不对啦,只是先PM我一信息扣几个金币,问我是不是原创,再问我要了性息联系方式(我都回了他信息的,只是他似乎很忙似的,不理会我的信息,也许是他那朋友用他账号时看了的信息,他以为是自己看过了的,就给删了)...于是我就回了他信息...——!结果又是石沉大海!不理会我!!我进色中色也才不久,算是新人啦,觉色中色很好,那么多良友!很有活力,也应该很民主的。所以拜托老大督导管理员好好工作,帮帮我!这事儿扯我好几天了,弄的我都发不了帖...——!而且我先前作为新人第一次在性息区发帖,又没有恶意违规,我觉得就这样的泼冷水,不好吧...(啊...一下子写了那么多...夜深了!晚安啦各位!)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0 23:36

额,大家可以看看我的个人资料。注册才只一个月,再有就是感谢度了。约摸可以了解到我的为人还算过得去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小幽灵    时间: 2009-3-30 23:38

楼主如觉得自己不做错的,可用短消息直接PM成人信息交流区里面的分区版主,如您确实无错的,他们会以给个满意答复的。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0 23:46

小幽灵,我是进不去那区啊,所以我只好在这里发帖了
恩,谢谢了RachCooL
作者: lwx_bm    时间: 2009-3-30 23:52

若确实如LZ所说,管理把自己的号借给别人
那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0:45

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帐号借过任何人,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0:48

而且我的QQ已经有20多天未登陆了,女朋友把QQ密码改过了,信息区规定帖子的格式不对一律按伪原创处理,而你的帖子多篇均是其他论坛的格式,并且你PM我说有一篇精品桑拿指南是你当天写的,但在贴内却有"谷内多位狼友"等字样,这个明显是红河谷论坛的,只是我没有HHG的号,不能去查证,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0:52

我查看了我的已发送短信,并无向他发QQ号的短信!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3-31 11:15     标题: 回复 9楼 的帖子

如楼主所说,他PM你一次你就扣他一次,你又作何解释?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1:24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PM一次扣一次?我总共扣他的加起来不到20金币,
http://72.20.22.177:443/forum/thread-1917583-1-1.html
http://72.20.22.177:443/forum/thread-1912540-1-1.html
http://72.20.22.177:443/forum/viewthread.php?tid=1912424

3个帖子,每个6金币,何来PM一次扣一次!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3-31 11:32     标题: 回复 11楼 的帖子

呵呵,看来是楼主胡说,斑竹只是在认真工作罢了。

建议楼主以后没有证据不要瞎说,或者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1 12:29

——!我胡说的话不得好死!!他说他没有借自己账号给别人?笑...你这个,这个你看看时间我做不了假的:
等一下这里发不了截图,我再开一帖子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2:37     标题: 回复 13楼 的帖子

我已经察看过我已发送的短消息,并没有你说的给你QQ号之类的回复,你可以让飞鹰副管从后台查我的短信纪录,并且我并没有那个朋友跟我提过这事!
作者: 深山红叶    时间: 2009-3-31 12:48

还是好好沟通一下吧, 估计是大家误会了。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3-31 12:52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你的“北京精品桑拿会所畅游指南”是红河谷的格式,如果你是原创作者,请给出首发链接,并在首发处跟帖证明某月某日发于色中色。

如果是假冒原创,后果会很严重。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1 13:15

引用:
原帖由 最初的夢想 于 2009-3-31 12:37 发表
我已经察看过我已发送的短消息,并没有你说的给你QQ号之类的回复,你可以让飞鹰副管从后台查我的短信纪录,并且我并没有那个朋友跟我提过这事!
你是要发截图证明不?OK   过会儿就发   我要是骗人胡说不得好死,天打雷劈...你也别装!自己心里明白
作者: 良好啊    时间: 2009-3-31 13:32

——!这里我还不怎么会发图,我就等飞鹰的QQ,Q上传截图给他证实一下吧。“最...想”我不晓得你先前有没有看到我的信息,但是你把自己账号借别人没有你自己明白。我本来想等的,之前总共PM你10多回,你都不理会,当时是看你在线才PM的。没办法,只好请大家评理了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3:37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引用: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最初的夢想 评分。


发表时间: 2009-3-27 21:16
所在论坛: 北京市
所在主题: 北京精品桑拿会所畅游指南

评分分数: 金币 -6 枚
操作理由: 信息区不允许转贴,下不为例!
晕啊,大哥您咋说我转帖啊,这是兄弟我今年写的啊,只是以前在新巴黎发过的一次。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3:41

我查看了一下,你的确给我发了几条短信,但我的短信里并没有其他扣分的消息,也没有我的ID发QQ给你的消息,只有3篇帖子总共扣了18个金币,你降级可能是因为金币减少自动降级,信息区规定必须按照本论坛格式发贴,否则一律按伪原创处理,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版规复制给你看,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3-31 14:08

可能有些误会,此事到此为止。

良好啊见此贴,请即跟我联系。
作者: billbillion    时间: 2009-3-31 14:33

应该不是误会,各大版主好像有息事宁人的嫌疑,特别是楼主说要发截图出来之后,各大版主说话的语气都变弱了。
楼主应该把截图发出来,是对是错,大家都看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版主有错了也应该一视同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说对不?
作者: 风桥竹    时间: 2009-3-31 16:05

此事处理的虎头虎尾,楼主你把图给我,我帮你传上来,最看不惯猫哩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3-31 16:28

查阅“良好啊”的短消息记录,并无“最初的夢想”加QQ聊天的相关记录,相反倒是有说“北京精品桑拿会所畅游指南”是自己的原创的话语“晕啊,大哥您咋说我转帖啊,这是兄弟我今年写的啊,只是以前在新巴黎发过的一次”,但先前他已承认此贴是转帖。此外“良好啊”在2009-3-30 给“最初的夢想”的短消息中确实提及“昨天就发了好几个信息给您的,你昨天好像一直都不在的。后来晚上你朋友用你的账号,发短息我,加了他的Q号儿...”,但找不到相应的短消息记录,应该是搞错了。

假冒原创应该立即删号,但版主既然没删,我这里就不作处理了,“良好啊”提及的QQ聊天可能是涉及别人,被他张冠李戴。至于在性区发的帖子是红河谷的格式,违反版规,版主扣分无误。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17:32

看了大家的发言,觉lz说的应该是真的,谁会没事儿随便拿自己发毒誓的。而且看得出“最想”有点心虚了 而且管理员好像有点偏袒额~~他没必要这么扯这事害自己最后被你删号,那个会无聊的扯淡,费时的弄出那么多字啊 就这么给突然T了,也忒有猫腻了,而且很多事情会被绕的不清不楚,也不能光看什么短信。所以对这个就这样T人的,无语!这兄弟注册还不到一个月,怎么能这样对待新人呢,打消新人积极性,怕怕啊 对事不对人额。
作者: 霸王鹰    时间: 2009-3-31 17:40

肯定是有些误会,解释清楚了就好了,我相信最初的梦想不会把号借给别人使用的,他的ID是繁体,是否存在一个简体中文的 最初的梦想呢?未可知。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17:51

引用:
原帖由 SDM0412 于 2009-3-31 17:32 发表
看了大家的发言,觉lz说的应该是真的,谁会没事儿随便拿自己发毒誓的。而且看得出“最想”有点心虚了 而且管理员好像有点偏袒额~~他没必要这么扯这事害自己最后被你删号,那个会无聊的扯淡,费时的弄出那么多字 ...
我只是觉得这事儿,lz是弱势,普通会员应该算是弱势群体了。管理员应该给当事人说话的机会,就那么T人让我们这些论坛里面弱势群体感觉不安,也不解。我觉色中色蛮健全的机制,也应该更人性化,这样一来我们的论坛才能欣欣向荣,愈来愈好。
作者: qyqaaaaa    时间: 2009-3-31 18:41

一个说借过 一个说没借过  可能有一个人在撒谎

希望人格上有缺陷的不是版主  也希望这是一场误会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18:52

飞鹰副管已经把我们之间短信交流的内容调出来察看了,大家可以看看飞鹰怎么说的,以飞大的为人,他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一个管理者,至于他要发截图,那么就请发上来,如果我真说了让他加我QQ联系之类的话,那么我版主请辞,删除ID!
作者: atcer    时间: 2009-3-31 20:27

今天看此帖3次了,还是发表下看法

     其实大家众多猜想都不是严格的
      无图无真相,无证据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想象或者说YY来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来指责这位版主,很是有点哗众取宠,或者说起哄的味道

      楼主如果真的有图,就早点拿出来吧。我想一个能在重重封锁之下来到sis的人,肯定有办法把图发出来的,真的不行去看看教学里发图的方法也可以。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0:27

飞大人不错,这个我根据我和飞大的接触来说,我觉得应是如此。
梦想老弟也挺辛苦的,混在北京,整天还跑来看坛子
楼主投诉也是权利,既然坛子给了这么权利。

这个事情要是弄个水落石出,就是看有没有证据嘛,谁主张谁举证,就这么简单。

扣分不扣分都无所谓,那是小事儿。

就是一查梦想有没有借出号码,因为号码是上权的,不太好随便借的!二查楼主是否原创,不是原创,该怎样就怎样。

不然就大家都出了气了,牢骚发出来了,想玩儿,继续玩儿,没有必要为这些事情伤了和气,有力气还对付老板和客户呢,是吧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0:40

小心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煽风点火,有些人的意图是很明确的。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12

引用:
原帖由 狼神008 于 2009-3-31 20:40 发表
小心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煽风点火,有些人的意图是很明确的。
有些兄弟就是警惕性高,呵呵。

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三个帖子的事情,能有什么大事啊,我看论坛这么久,也没有谁真正煽起什么风来

真害你,就攻击你的服务器了,还这么麻烦的来挑事儿啊。

言论自由,不过论坛里只要有事情,就有人出来说这种话,什么年代生的啊,阶级敌人见过几个?就算楼主真是来踢场子的,他也要有那个本事,你老兄没有凭据,为什么胡乱给人扣帽子?

什么社会风气生长环境下成长起来如此火眼金睛的你啊?!

这里就是建议投诉区,有事情大家都可以来,旁观的,可以发表些合理建议,说话讲证据,梦想是,楼主是,飞鹰是,我是,你老人家也是。没有建议就闭嘴!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1:21     标题: 回复 34楼 的帖子

哈哈,看您真是自以為多么NB的人物,我真的很恐懼啊!

我說的是誰明眼人自己會理解,我沒說樓主。飛鷹清楚。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21:23

恩,同意楼上的。我想lz已经被禁用账号了,你看看现在这一帖的标题被改了“ 良好啊见此贴,请即跟我联系,帮你更改新密码”,lz肯定是进不了,说不了话的。怎么言语自由啊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1:26     标题: 回复 36楼 的帖子

請th NB大哥請看,人家來了,不知道怎么總會有居心不良的人,煽風點火。
引用飛鷹的話:這裡沒有絕對的公平,如果你想到這裡尋求公平,哪么您來錯了。

何況現在時間還不明朗。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27

引用:
原帖由 狼神008 于 2009-3-31 21:21 发表
哈哈,看您真是自以為多么NB的人物,我真的很恐懼啊!

我說的是誰明眼人自己會理解,我沒說樓主。飛鷹清楚。
我知道你说谁,他愿意折腾就让他折腾,他愿意跟帖就让他跟帖,坛子不会被他跟倒,没有红卫兵,红旗照样倒不了。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21:27

我是同意34楼的朋友。我还是觉这事儿,觉不好,不怎么公平。细想一下lz真是弱势群体的鲜明代表啊,同情..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31

引用:
原帖由 狼神008 于 2009-3-31 21:26 发表
請th NB大哥請看,人家來了,不知道怎么總會有居心不良的人,煽風點火。
引用飛鷹的話:這裡沒有絕對的公平,如果你想到這裡尋求公平,哪么您來錯了。

何況現在時間還不明朗。
他来不来都无所谓,他随便,了解坛子的人,了解飞鹰的人,都心里有数。

这个事情事实很简单,就要针对这个事情本身,您老不用操那么多心,大家都不搭理他,都当他不存在,想挑事也难,就怕一个来挑事,一个跳起来迎上去,屁股坐稳了,没事儿。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1:32     标题: 回复 39楼 的帖子

引用飛鷹的話:這裡沒有絕對的公平,如果你想到這裡尋求公平,哪么您來錯了。
作者: aiwuzui259    时间: 2009-3-31 21:34     标题: 回复 41楼 的帖子

您是明白人。那现在该怎么着您也明白。
别跟了,我现在越看你们俩越像唱双簧的。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1:34     标题: 回复 40楼 的帖子

兄弟說的話很精彩,呵呵,相信兄弟也是經歷很多搞事的事情了。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1:36

不跟了   不跟了    不跟了

以免自己的新賬號不保,咔咔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1:37

良好啊现在是2级,建议区1级就能进,不存在进不了的问题,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绝对的公平,更别说论坛,但我和飞鹰只是工作关系,平时也基本上不联系,论坛这么多版主,他不可能每个人都偏袒。何况建议区是所有会员都能看见的!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38

引用:
原帖由 aiwuzui259 于 2009-3-31 21:34 发表
您是明白人。那现在该怎么着您也明白。
别跟了,我现在越看你们俩越像唱双簧的。
呵呵,事情到这里都变味了。人家要是真来挑事的,那目的就到了。来挑事,不用去回击他,无视他,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这个帖子本来就该锁了,等三天,等楼主发证据给飞鹰,有证据就公示处理梦想,没有证据,就公示处理楼主。锁吧,飞大。
作者: 刌云剒月    时间: 2009-3-31 21:39

有图就发出来,没图就别叫嚣。谁指控,谁举证。没证据就不要乱说。
其次版主么。切忌不要把账号借给别人。只是一次误会。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43

靠,都是看热闹的,呵呵。

都看到事情变味了,兴趣才来,就不潜水啦,都是坏人

锁帖吧,随便哪位老大,锁帖,给楼主三天时间举证。

首先举梦想老弟借号的证据,这个对梦想比较伤。

再举非伪原创的证据。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1:47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引用: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最初的夢想 评分。


发表时间: 2009-3-27 21:16
所在论坛: 北京市
所在主题: 北京精品桑拿会所畅游指南

评分分数: 金币 -6 枚
操作理由: 信息区不允许转贴,下不为例!
晕啊,大哥您咋说我转帖啊,这是兄弟我今年写的啊,只是以前在新巴黎发过的一次。

这是他第一次解释帖子来源的帖子。说的是在新巴黎发过,但帖子的格式是红河谷的

原始短消息: 最初的夢想向你的帖子
引用:
版主帖子管理留言
良好啊 你好:
根据你在[北京精品桑拿会所畅游指南]中发表的帖子,
最初的夢想 作出。如下:
============================================
谷内?你说是今天原创,怎么还有个谷内,红河谷么?
============================================
是红河谷啊。诶,我哪儿有说是“今天原创”啊,是今年啦

又改口说是红河谷的帖子


原始短消息: 最初的夢想向你的帖子
引用:
原始短消息 (回复)
来自: 良好啊
发送到: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29 11:02

是红河谷啊。诶,我哪儿有说是“今天原创”啊,是今年啦
[/quote]

他刚跟我说是红河谷的转帖,说刚来不懂规矩。


这是飞鹰发给我的短信!
作者: billbillion    时间: 2009-3-31 21:48

引用:
原帖由 thinkpad 于 2009-3-31 21:38 发表



呵呵,事情到这里都变味了。人家要是真来挑事的,那目的就到了。来挑事,不用去回击他,无视他,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这个帖子本来就该锁了,等三天,等楼主发证据给飞鹰,有证据就公示处理梦想,没有证据, ...
我也觉得事情到这里就变味了!
为什么提个建议,写个申诉什么的就说人家是来挑事的呢?这里难道不是投诉建议区吗?
说什么不用回击他,无视他,好在你不是版主!
事情还没有个结论你就妄下判断楼主是来挑事的,你还真神!在说了,你以为大家都像你这么无聊吗,尽挑事,红卫兵!
楼主到现在都还没有露面,可能是帐号已被特别处理进不来了,可能是拿不出证据不敢来了,无论如何都应该让人有说话的权利。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1:51

梦想要稍安勿躁,这个事情不用你自清,是人来投诉你,要投诉你的人来证明你的错。他不能证明,那就是诬告,诬告,那就是死,不过死不死的,还是要各位老大们来决定。

这个帖子挺好的,弄不好可以竖个例子,诬告版主的例子,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21:53

引用:
原帖由 最初的夢想 于 2009-3-31 21:37 发表
良好啊现在是2级,建议区1级就能进,不存在进不了的问题,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绝对的公平,更别说论坛,但我和飞鹰只是工作关系,平时也基本上不联系,论坛这么多版主,他不可能每个人都偏袒。何况建议区是所有会员 ...
先前见良好啊在线时,我PM了他,直到我吃饭去了,他一直都在线,可是一直就是没有回我。账号他要是还持有的话他不可能不出来吭声说话,大家也看到了他之前弄了那么多字,这下就不吭声?不会,估计是想现在的这帖子被改了的标题所说的那样,家伙账号密码被改了, 那他还咋进来说话,根本回复不了,只能眼巴巴的看啊...额,好较真啊我   呼...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1:55

从他发贴到现在没有任何管理员跟我说过其他话,只有飞鹰告诉良好啊告诉他帖子是转的,没有别的纪录!一切这些可以让飞鹰调出纪录来给大家看!
作者: billbillion    时间: 2009-3-31 21:57

引用:
原帖由 thinkpad 于 2009-3-31 21:43 发表
靠,都是看热闹的,呵呵。

都看到事情变味了,兴趣才来,就不潜水啦,都是坏人

锁帖吧,随便哪位老大,锁帖,给楼主三天时间举证。

首先举梦想老弟借号的证据,这个对梦想比较伤。

再举非伪原创的 ...
建议斑竹不锁帖,让大家畅所欲言,如果可以我看都应该置顶让大家都看看。
还有,为什么要楼主举证呢?最初的梦想不应该坦白吗?
不完全是短信的问题,楼主说得很清楚了,最初的梦想这个号有可能多个人在使用。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2:00

梦想别说了,你现在就最好闭嘴,他的那三个帖子,我都看过,公道自在人心,当然最后如何处理,是看证据,你就等他的证据。你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2:05     标题: 回复 54楼 的帖子

我还坦白什么?我的号就我自己知道,我说了你们又不信,那就让他拿出证据来,我没有做的事坦白什么?你的意思是我说你抄袭,那得你自己去找证据?你自己出来承认?你有做过吗?没有做过那就得说你抄袭的人来拿出证据!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22:05

难道良好啊他说的都是胡说乱扯的吗,他有必要闲着没事儿做这样针对你吗?最初梦想你敢说自己没做错什么吗?要知道疯狗才乱咬人的,谁会那么无聊啊!飞鹰,管理员的账号不能借别人用吗?那普通会员的账号呢?我觉最初在这点上面一定有猫腻,要不傻瓜才撤这个来冤枉你。人无完人,可得要有血性吧,该说的就得说。支持恢复lz账号出来说话..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2:08

呵呵,他来举报我就是因为他发了3个帖子,格式全部是红河谷的格式,被我扣了18个金币,一开始说帖子是他自己写的,后面又说是转的,不知道规矩,还用说什么吗?
作者: 狼神008    时间: 2009-3-31 22:08

很多人在看戏,梦想不宜跟帖,您這樣會給飛鷹,王子,色狼很大的麻煩。

讓搞蛋的繼續搞蛋吧,飛鷹該鎖貼的鎖帖,該禁言的禁言。

作者: SDM0412    时间: 2009-3-31 22:14

建议去验证那三个帖子,lz说有很多人找他要电话号码,还有他发了账号你了,都可以找来验证一下,另外信箱的内容你自己的信箱,你自己有什么猫腻,只有你自己清楚,而且你又有普通会员没有的权限...lz可能被T了,当然随你怎么说了
作者: 无忧无虑    时间: 2009-3-31 22:15

抄袭帖,经发现应当直接封账号,连招呼都不用打,扣分算是最轻的了,希望LX可以拿出梦想PM你的短消息来,发图以示清白,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我更相信最初的梦想。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2:16

飞鹰已经调后台纪录看过了,你们可以去问他,另外那3个帖子的格式符合不符合信息区的要求,能进去的会员都知道,我扣他的分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规定,按规定格式不对的帖子是要按伪原创处理的!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2:19

有进不去信息区的朋友,我可以把版规一部分复制过来你们看看

【发贴的处罚标准】
1.对于伪原创的作品,我们将对其扣除30~50金币作为处罚,帖子移到回收站同时用短信通知发贴者,对于屡教不改者删除ID!
2.对于没有按照《发帖格式》发表的作品,将一律视为伪原创。对其扣除30~50金币作为处罚,帖子移到回收站。
3.对于乱开主题者扣除10~20金币作为处罚,帖子移到回收站同时用短信通知发贴者。
4.对于发布广告贴、病毒贴以及和政治有关帖子者,帖子移到回收站同时删除ID!
5.对于发布带有攻击、辱骂管理人员行为的帖子,帖子移到回收站同时删除ID!
作者: 最初的夢想    时间: 2009-3-31 22:20

格式不对我每个扣除6金币多吗?伪原创扣6金币多吗?
作者: thinkpad    时间: 2009-3-31 22:23

引用:
原帖由 最初的夢想 于 2009-3-31 22:16 发表
飞鹰已经调后台纪录看过了,你们可以去问他,另外那3个帖子的格式符合不符合信息区的要求,能进去的会员都知道,我扣他的分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规定,按规定格式不对的帖子是要按伪原创处理的!
梦想啊梦想,都说了嘛,就不用回帖了嘛,大家都等着事实出来嘛。

几个帖子说不死你,更说不死坛子,放心,天塌不下来的。008是杞人忧天啦

怎么还没有人锁帖啊,都不用说了,事情经过很简单。

谁指控谁举证,规定时间内举证,没有,就是诬告,有,就是梦想违规。

我看大家都看吧,咱们都坐稳了,沏壶茶,等着。尤其是梦想,屁股要沉点儿,别那么浮躁,点火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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