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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给斑竹执行删除操作一点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abaosiwa    时间: 2009-6-1 10:58     标题: 给斑竹执行删除操作一点意见。

今天看到某仁兄跟某版主的一点小矛盾。
心理面有一点想法,撇开那件事情不说了。
我想提点小意见。
有时候会员们发帖时,特别是码文字的时候,我相信只要是自己原创,那么肯定带着一份对SIS的感恩,以及发帖的浓厚激情。
人难免犯点小错误,不管是普通会员或者版主都不可避免。
我想提的意见就是,有时候,有些板块与板块之间界限不是特别明显。
也有时候,有些版规模棱两可。
如果不算重大违规,能否在删除到回收站之前能让原作者看到自己的帖子,或者修改,或者移动版面。
记得有一次在秘密版发帖,一个文章中回忆了三件往事,
其中有意见事情确实违规了,版主直接删除了。这点无可厚非,毕竟版规摆在那。
可是我辛辛苦苦打上去的成百上千个字就这么没了。
心理面难免有点苦水。
我依稀记得,当帖子被评分的时候系统发送的短消息里面含有原帖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
那么能否在删除帖子的时候也能把原帖也复制在短消息里面,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我们根本进不去的回收站的链接呢?
作者: 霸王鹰    时间: 2009-6-1 11:48

重复帖有的很难找到老帖链接的,但是肯定重复,因为版主每帖必批阅,所以凭记忆删除重复是基本不会出错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也不会删除,所以删重复是惯例不给老帖链接,除非举报重复。原创自己打字的帖子,看好版规再发吧。发之前可以先复制到一个文本文档暂存。
作者: leedy    时间: 2009-6-1 14:32

有些板块的版规本来就自相矛盾的问题,至今也没见哪个版主去修改一下,直接解决问题。那么多会员投诉不是一天两天了,还有我下面的两个投诉贴,也没见哪个高管来妥善处理,该什么样该什么样: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12635-1-2.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18214-1-2.html
作者: abaosiwa    时间: 2009-6-2 02:51

2L的大大。
我说的帖子并不是重复帖。我说的是会员们的原创贴。
我说的意思你可能没有理解。
被执行加分或者其他正面操作的时候,系统发的短消息里面都含有原帖子的所有信息。
而删除的时候只会给一个进去回收站的链接,那个链接一般人进不去,也就是没有任何意义。
我想说的是能否在删除的时候发送的短消息里面也像加分的短消息一样含有原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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