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然灵动 发表于 2011-3-19 19:40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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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你们都是没见过场面的,素质都太低了。
请不要在论坛里互相诋毁,这种行为会让人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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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然灵动 发表于 2011-3-19 20:17   全显示 2楼

回复 8楼 的帖子

小弟很同意这位大哥说的,问心无愧就行,没必要互相诋毁。而且真的有钱的话没必要找LF吧。
所以我感觉楼主是个不诚实的人,和楼主交流有失我的身份。
请斑竹查明楼主的真实背景,如果是鸡头的话,直接毙了,绝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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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然灵动 发表于 2011-3-20 10:17   全显示 3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大家小心点,楼主就是个鸡头,百分之百的!对于楼主,我坚决鄙视。
希望版主主持这个公道,套用一句古话,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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