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12345678 发表于 2010-5-2 02:03   全显示 1楼
不瞒楼主,因急于了解所谓的“难以理解的婚俗”,我可是一目十行的跳阅啊。还真佩服楼主的想象力,把一个闹婚场面写成一个乱交大会了。不光是文中的“我”看不下去了,相信大部分的狼友都不敢相信这是婚礼现场。文章的结构和文笔都挺不错,就是意淫的感觉重了点。除开这点,倒也不失为一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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