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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作者] 【情遗东门——我和一个小姐的故事】第五十五章 偷情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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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兄说的没错,各位来看文网友不要用道德的眼光简单地看待这部小说中的人物,更不要做一个道德的卫道士,讥讽和漫骂。来这里本身就不是什么好良民,我也一样,要是用中国人的传统道德来规范的话,那这个有色论坛早就不应该存在,你哪里还能上坛子里来发表议论。各位网友要是心存孔孟之道,并用之来规范自己,那就不要来这里了。眼不见心不烦,不也很好。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色是每一个人离不开,也是每天要面对的,何必心存色心,还要装做是圣人面孔。表面是正人君子,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这又何必。生活的洒脱些多好。
还是回来说天涯兄此文此章,写的很真实,竟管阿娇是出来做的小姐,我也知道了阿娇和老王早有一腿,还是有些吃醋,真是人之长情,正妻自不必说了,其余不管是二奶、小三、还是露水夫妻,甚至是人人可上的妓女,一旦被自己上了,就狠不得这个女人以后只有自己能上,人心不足啊。
天涯兄给了下一章的标题《亲见奸情》,自然是我见到阿娇和老王的了,是不是要发展成二王一后的情节,只有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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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霽月 金币 +15 感謝支持作者 2010-5-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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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7楼关于:PS:子龙兄,孔孟之道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伪善的意思,大多是被后人歪曲误解了而已,所谓"食色,性也"这论调可是我们广大淫民的终极教义!
孔孟之道可不是伪善,而是对那个时代的形为规范起了很大贡献的大善.“食色性也”这句话不是孔子说的,是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说的。
    语出《孟子》——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原来是孟子与告子辩论,“食色性也”这句话是只不过是告子的论点之一罢了,看来也不是孟子的观点。那么我们平时经常引用这句话,并先说上“连圣人都说过”,岂不是大错特错了吗?
    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论,与荀子主张的性恶论及孟子主张的性善论构成了为对人性的三种认识。告子所提出的“食色性也”这句话,是为了证明自己关于性无善无不善论的,告子主张“生之谓性”学,也就是主张食、色为人类生存所必需。在与孟子争辩时,其实孟子对告子的这句话并未持反对的态度,也就是说孟子虽然是持性善论,也是基本上同意告子的这种观点的,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得出来呢?
    一、从下面的辩论可以看得出来,即孟子并没有在此批判食色二字,只是从外与内进行批驳;
    二、这还要从《孟子》这本书里面去找答案,这一个证明的过程甚是罗嗦,去找的过程,那真是累呀!翻了大半天的《孟子》,终于找到可以证明的句子,这是孟子与齐宣王进行对话时所提到的,孟子一如既往地宣扬仁政思想,而齐宣王却如幼童般找出一些可笑的借口来拒绝实行仁政,如他提到他这个人“好货”又“好色”,而孟子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劝说:“……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从这可以看出孟子并不主张除去人的好货好色的私心。   
    孔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告子又主张:“食、色,性也!”孟子也不主张去除人的好货好色之私心,可见平时人们在引用“食色性也”这句话是并不是多么太离谱的事情,但至少再不能说“孔子曾说过”这样的话了,你可以说“我们的老祖先都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就比较准确了。三人有一贯的思想,这与他们同属儒家学派可能有关,据后人考证,告子当属于儒家弟子,他们三人都不约而同地尊重“人性”,他们身上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辉,只可惜后人牵强附会,将好端端一锅味美鲜汤给弄馊了,比如宋儒理学家们,固然他们也有些许的贡献。
    时至今日,人们更是对“食、色”这两个方面趋之若骛,几乎达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人们正在陷入越来越混乱的境地之中。太重视“吃”了,结果造成了对大自然的严重破坏及国家资源的严重浪费;太重视“色”,结果造成了无数的良家女子铤而走险,从事肮脏的性交易,社会风气败坏,人心思乱。面对这种局面,如果再不反思,将会有巨大的抱复。实际上现在的抱复已经出现了。很多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最具震撼力是零三年的“非典”及今年的“禽流感”,这实际上是大自然对人类急功近利行为的一种巨大的无情的报复行为,还有爱滋病的泛滥更是对人类滥交行为的巨大的报复。

[ 本帖最后由 赵云赵子龙 于 2010-5-25 0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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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霽月 金币 +8 打住打住,扯的有點遠了 2010-5-2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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