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ryandtracy01 发表于 2010-7-14 20:14   全显示 1楼
任敏撒娇地说:“我才还要你跟着呢,把车给我。”这里有个错字,应该是不字。建议版主出个规定,如果文章被人捉虫,就请作者在一定期限内,修改文章,这样一来可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二来对后来欣赏作品的人,也是一种尊重。
文章最后来了一点刺激的描写,洗个澡再来陪你,看样子好戏就要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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