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photo 发表于 2011-6-9 20:56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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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abc 于 2011-6-9 17:21 发表
改判的理由是“自首”(通缉后投案)和“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赔偿了受害方部分经济损失。”(被害方亲属称:被告人没有如其所称的积极赔偿,2万余元的安葬费,是在当地县委政法委、乡党委、村委的强力介入干预下, ...
此兄回复的是向当地精彩啊,赞!不过,我认为死刑最好,个人感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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