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老早就看了,想想其他漫改作品,特别是clannd。。。棋魂已经够可以了
昨天想改落凤岛黑人那段戏的,想着让钱豪看到让自己不忍亵渎的冰冷女神在性爱中主动的样子,这样会有一种震惊、后悔、轻视、构筑一个可能会痛心的场面,但是翻了下前文也没必要,他没啥大功劳,估计去不了,视频流出来就少了点味道,适合一笔带过。
同样钱豪再次看到燕飞雪的场景也有感觉,用大喜隐藏大悲,写魔教的恶。
最近听罗翔老师讲法律故事去了,不愧是文科的,什么苏格拉底,什么这啊那的张口就来,什么热力学第二定律有序到无序,什么生命是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听的我是一愣一愣的,当然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句,愿你成为法治之光,罗老师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他拿看黄书跟看经典对比快感,让我感觉有点被冒犯。。。
罗老师的一些思想其实是可以融入色文里的
比如他虽然是法学博士,但他解释法律确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比如绝对的权利意味着绝对的腐败,所以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一面是砍向犯罪分子,一面是砍向公权力的,为什么很多人犯了罪,却判的很轻,如果没有法律呢,直接拖出去砍了,还有没有人敢犯,但是因为历史上出现了一出莫须有,几千年下来,人们依旧记得这件事,所有才会有法律;另一个例子是违背百姓人伦常理的不合理之处的法律,一定是有问题的。
罗老师喜欢讲故事,第一个是搞黄色的流氓罪,迟志强犯流氓罪,被判了四年,那个年代生活作风问题判死刑的都不少,流氓,这俩字认识,怎么认定,好像还真说不出来,1979年刑法第一次出现其他流氓活动罪,1983年秋,严打开始了,提升到死刑,以前犯的还能追查,西安马燕秦跳舞案。。。抓了三百多,三个死刑,因为参与家庭舞会坐牢的非常多,当然14年后被取消了,哈哈罗老师后面来了一句,想想现在的人,拿起他的手机,那就是流氓罪,直接判处死刑,哈哈哈(我不是,我没有~)
另一个是罗老师在评论上海名媛事件时说的,他第一时间就说这些人,虚荣,转头一想不对,我指着别人说这句话,一个指头对着别人,好像其他指头都对着我自己。。。然后他开始反思,他朋友圈里也充斥着大量类似的东西,有人晒娃、晒证件、晒工资、晒道德、晒清高、晒看破红尘、晒这晒那,这跟拼名媛有本质性的区别吗,一样是虚荣,这是一种道德双标,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许多事,也类似我这种目前想写许可馨啊什么双黄连啊师娘美啊之类的,但是自己犯的恶也是数也数不清啊,为什么不写自己的错呢,当然了,指出别人的错误,这样做很爽,但无形中助长了自己的骄傲与自大;当别人发现自己的错误时,又会极力的反驳,果然我不知不觉间也是个老双标了~所以道德层面应该先自律再求他律。
他又随口提了一个伦敦日报向切斯特顿征稿,问社会乱象的根源,切回答,在我,社会乱象的根源在我。这是每个人心中隐藏的邪念。
然后又提了安徒生童话,影子,一个作家总好奇对面阳台的人在干嘛,然后影子过去了,影子最后回来了,杀死了主人,也是邪念。
所以我觉得以后我如果再写,会有一个角色,作为我来共同完成这整个故事。
最后copy一个有意思的抓癞蛤蟆吃构不构成犯罪,癞蛤蟆,虽然不是珍惜动物,但是属于三有动物,法律上有一个非法狩猎罪,只要抓20只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当然了,要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那有同学问吃癞蛤蟆呢,你还别说,吃癞蛤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家都知道,吃天鹅肯定构成犯罪,即便失恋了,你也不能吃天鹅,因为刑法中有一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动物制品罪,立法解释以食用为目的的购买也属于收购,天鹅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吃一只,就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你说吃一只不过瘾那就吃六只,那就五到十年,要吃十只,那就可怕了,十年以上,你说对不起,我们这一桌点的十只,因为我们有十个人,那你这十个人都是共同犯罪嘛都是十年以上,但是如果吃癞蛤蟆呢,如果明知是他人非法狩猎所得,那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这个明知是不太好认定,我怎么知道饭店卖的这个癞蛤蟆是哪里来的对吧,所以修正案增加了一个新罪xxxxx,有人说癞蛤蟆它不是陆生野生动物,它是两栖动物,两栖类不也在地上爬吗,只要在陆上爬,那它就属于陆生野生动物,除非是癞蛤蟆宝宝蝌蚪,那估计不构成这个罪,但是有人会吃蝌蚪吗?难道你是虫吗?所以张三如果在饭店买癞蛤蟆吃,那他就构成这个xxxxx罪,但如果张三辩解说,我买癞蛤蟆是为了药用,药用那看你怎么药用,你把它煎成汤药喝,不也是吃吗,那还是构成那个罪,那你说我烘干,弄成粉末,泡水喝,你泡水喝送到嘴巴里面不也是吃吗?结果张三说那劳资买癞蛤蟆磨成粉做面膜,算你狠,我现在还没想到治你的地方,但是估计你糊了这个面膜,皮肤肯定会跟癞蛤蟆一样好,总之野生动物就不要吃了也不要抓了,吃的东西,还是简单一点,这样人生呢,也会简单一点,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