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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作品] 【2019文心雕龙——幻欲旖旎】【Quid Pro Quo】【5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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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d pro quo,又是拉丁文,审美疲劳了啊,下篇一定要中文了。

something for something,用一件事来补偿另一件事,可以翻译成报酬吗?我觉得标题用等价交换比较好,或者在商言商?

文中是帕特丽夏用卖出书店来补偿和凯文离婚,凯瑟琳用工作来换取乔不关掉书店,又用一个晚上来换取书店所有权。一个人提出一个条件,换取另一个人满足他的要求。

这次的文章是基于《电子情书》写的。

《电子情书(you’ve got mail)》,一听就有年代感,现在看来这翻译当然和《开放的美国学府》一样不伦不类,不过比起前面60年代80年代的电影,好歹已经迈入了网上冲浪的年代。

汤姆·汉克斯饰演的乔·福克斯(本文男主)经营着新型的连锁书店——福克斯父子书店,新店就开在梅格·莱恩(文中和乔·福克斯有绯闻的第一个名字)饰演的凯瑟琳·凯莉(本文女主)从母亲手中接过的“街角书店”隔壁街。现代工业对传统作坊,无论从价格还是从购物体验都有着碾性的压倒优势,用现在流行的词可以说是降维打击。于是顺理成章地,承载着街区居民无数回忆的街角书店,毫无还手之力地破产了。

生活中本应是势不两立的两人,在网络上却是无话不谈的网友。双双把对方当成自己的soulmate,连发邮件都偷情一样背着各自的男女朋友弗兰克和帕特丽夏。电影的名字“you’ve got mail”就是收到邮件的提示音,相当于“您有新短消息,请注意查收”。

如果按照儒家文化圈的表达方式发展,男主或女主这时候就该得个不治之症了,可惜(?)这是个圣诞档期的作品,主打合家欢,所以当然是两个人各自甩了渐行渐远的男女朋友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happy ending。

本文中有几处值得讲一下。

首先小龙套克里斯丁实际上是叫克里斯蒂娜,是作者有意回避吧?

第二两人初次见面时乔的桌子上放着的《傲慢与偏见》是影片中一个重要的道具,这是凯瑟琳最喜欢的一本书,两个人在mail里讨论过。第一次约炮……不是,第一次约见面的时候拉罗咖啡店里女主的桌子上放一本《傲慢与偏见》就是i’m shopgirl的标志之一。

“你就是在身边放一百本《傲慢与偏见》,别人还是知道你是个胸无点墨,唯利是图的吸血鬼,你没有大脑,脑子里只有收款机;你没有真心,胸腔里只有账簿。”

这些话是电影中这次见面凯瑟琳对乔说的。

我僵住了。乔治的老婆怀孕三个月了,他需要这份薪水。克莉丝汀是大二学生,她可能毕业前再也找不到这样一份理想的兼职。离退休年龄还有好几年的老波蒂,恐怕不可能再找到工作的。萨拉,她家里有钱,倒是不在乎。可是除了她以外,纽约生活不易,这份工作对其他所有人都很重要。

这段可能作者记错了,老波蒂才是有钱的那个……她是西班牙独裁者弗朗哥的情人,还在6块钱的时候买过intel的股票……

“成交。”这只狐狸显然很满意谈判结果,“今晚我要和你核算一下资产,我想看看书店到底价值多少,我可不信帕特丽夏会告诉我实话。我住在广场饭店,你七点钟到。”

这里的“狐狸”是双关,一方面形容狡猾,一方面是乔的姓,F-O-X。包括后面屡屡出现的肉食动物,都是这意思。

弗兰克和女主持人寒暄这段,电影里作为男朋友的弗兰克为了给街角咖啡店宣传,上了电视节目,然后在节目里和女主持人眉来眼去……

电影里还有一段值得注意的,同样是两个人第一次约炮……不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拉罗咖啡馆。乔拽着他的好朋友凯文一起去,因为凯文一直在他耳边叨叨“she could be a real dog“,十分担心的乔还让凯文先去check out。而且“如果她长得很漂亮,我会不择手段跟她结婚。”

所以,什么soulmate,长得好看才跟你mate啊,这还是个看脸的世界啊!



知道汤姆·汉克斯是在《阿甘正传》里,这是个好片,最后羽毛在空中飘啊飘啊的那一幕也是印象深刻。

02年世界杯的时候美国队创纪录地打进8强,当时雷纳是当之无愧的核心,但我的目光还是多停留在一个叫多诺万的小伙身上,莫名其妙的就是觉得他长得像汤姆·汉克斯,然后就被嘲讽为脸盲。问题是,看那高高的发际线,多像啊……



实际上这部《电子情书》是翻拍自更早的一部名叫《街角的杂货店》的电影,那时候的电子计算机还是几十吨的大家伙,互联网更是影都没有,所以当时的男女主角是笔友。


自从网络出现以后,笔友应该很少见了吧?在我读书那个时候,每天可是很多人翘首以盼地等着收信呐。

我觉得机会难得,进来的各位都讲讲自己以前笔友网友的经历吧,也算给自己的一段人生来个回顾。

我先来。

高中的时候为了锻炼写作能力(?)我交了个笔友。幸运的是,她是立志当作家的,所以笔力十分强悍,我的文笔也还凑合,所以那时候两个人你来我往,写得不亦乐乎。不幸的是,第一个笔友就是个准作家这起点太高了,无形中拔高了我对笔友的期望值,以至于与后面交的几个笔友通信,往往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一腔热血地写信过去,回过来的读起来却平平淡淡,甚至是味同嚼蜡。

这丫头比我小3岁,当时还是个初中生,却非常早熟,社会经历异常丰富的她,出乎意料的学习也是出类拔萃。天天在外面玩,然后和我写信,初中最后的两三个月因为跑移民的事情都没上课,中考时为了拿毕业证(?)还特意跑回来考了个可以读本市最好高中的分数。有点像《情欲两极》的徐蕾,就是有这种人,没处说理去。

而相对的,我就特别晚熟,整个高中印象中除了踢球好像就没干过别的事儿。甭管刮风下雨感冒发烧,晚自习前肯定要抱着球出去踢一会。有时候冬天踢球前换了裤子出去,踢完忘了换回来就直接回家,身上没钱还坐过几次霸王车。那时候对很多事情,比如男女关系之类,迟钝得一塌糊涂。曾经在值周的时候,我和另一哥们在顶楼的两侧,我没事过去跟他聊天,突然闻到他身上有股香水味。然后我就直接问了:”你身上怎么有XX的味儿?“XX是我同桌,她的香水什么味我当然知道。那哥们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我也没放心上,然后没过几天两个人就官宣了。后来回想,我他妈都高中生了,那时候问这问题是不是傻啊?

这样虽然差着几岁,两个人思想基本在同一水平上,沟通起来畅快淋漓。以当时我们的通信速度,如果中国邮政不出问题,基本上保持两个礼拜交锋三次,就是我能收到三封她的信,她能收到三封我的信,没多久我就把她当哥们了。

当时思想单纯,说交笔友,就真的是交笔友。她家和我学校就在相交的两条街上,虽然不知道具体位置,但再远也应该就是几百米的事,就这样都没想过叫她出来见一面……通信内容也渐渐地从兴趣爱好、身边有趣的事,往一些更深层次的话题发展了。

突然有一次,她跟我说她最近喜欢上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如何如何blabla,给我描述了一遍。然后我就想:哦。

当时怎么回的信我不记得了,但是以我的尿性,肯定是这么写的:“你不是说你喜欢你哥吗?!女人真是善变!”

然后过了好多好多年(n≥10),我有一次不知怎么想到了,才突然像被打通了什么一样,开窍了一般回过味来:她对喜欢上的那个男生的描述,他妈的分明就是我啊!

那时候我是真把她当哥们啊,一点没往别的地方想。小姑娘移民前几年年年夏天往回跑,有一次跟我说没看过a片,想看看。还是我带她去本市著名的电脑城转了一圈,给她讲解跟小贩的切口黑话。结果那次不知怎么,可能是严打,一张碟也没买到,还遭了好多白眼,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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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预感,娜娜明天应该能再写完一个,你要不要试试写导读?
写完你会发现你整个人都升华了。
你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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